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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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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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898关于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名单的公示
各共同体成员单位、生产企业: 经专家遴选、评定,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已经产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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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988护士鞋招标公告
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护士冬鞋一批,特邀请专业经营、生产护士鞋的商家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护士鞋(冬鞋) 二、护士鞋质量要求、数量 1、护士要求:鞋面牛皮,鞋底为牛筋底(或气垫底)、脚感软而舒适。款式不作要求,希望供应商提供销量最多的、简洁大方、穿着舒服、脚感好的护士冬鞋即可。 2、数量:女鞋大约 230双左右(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样品鞋:牛筋底和气垫底各一双,尺码为 36或37码,并在样品鞋上贴上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报价表 品名 号码 报价 投标最低价 备注 牛筋底 气垫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化;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资料和商务资料两部分构成: 技术资信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投标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6)近期由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7)售后服务承诺。 商务标资料: 投标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应含税、含运费及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所支付的费用。 4.2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各一式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3)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红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7∶30(北京时间)。 2)地点:丽水市北环路69号,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8- 2299928 丽水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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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04保洁员招聘
因医院发展需要,诚聘保洁人员2-3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政治素质:1.对工作有热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团结协作。3.服从工作安排。(二)年龄、身体素质: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二、工作性质及待遇:从事专科病区临床保洁工作、待遇面议。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数招满为止。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办公室。联系方式: 2299915 2299951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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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100关于公布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将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并将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起。 二、谈判次序:三组同时进行,每组谈判先后次序按公布的入围产品顺序进行。 三、谈判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四、每家企业谈判人员不得超过2人,被授权人必须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每个产品谈判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未按时到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或价格谈判。 附件1: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药品采购(第二批)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 附件2: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分组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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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143【温馨提示】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安排
我院国庆中秋节期间门诊安排如下:2017年9月30日正常上班,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八天,放假期间内科和普通精神科门诊正常上班,专家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停诊,请相互告知,谢谢!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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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03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二批)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共同体单位、生产企业: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二批)生产企业报名已结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现将资质合格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二批)生产企业资质合格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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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51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关于第二批药品采购生产企业报名和报价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和《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按共同体委员会的安排,定于2017年9月25日进行现场报名和报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3:00-17:00。 二、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三、准备材料: 1.报名材料请按《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的附件2要求提供。 2.报价单一式二份(见附件3),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生产企业名称(与省平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四、请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被授权人以外的报名和报价。 五、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工作方案》和《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报名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报名和报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六、联系方式:0578-2285712 附件1: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采购目录 附件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2-4报名表单 附件2-5关于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说明 附件3:报价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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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923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丽卫发〔2017〕173号)文件精神,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委托,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一)保证产品质量,降低采购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二)预防与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 (三)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护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质量优先、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满足需求为导向,以落实带量采购、保障供应为前提实施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全程接受监督。 三、采购主体 由5家市级公立医疗机构、17家县(市、区)级公立医疗机构,以及2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简称共同体,同下)实施联合采购。 四、采购范围 2016年丽水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总金额排名前200位,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中标产品和浙江省备案采购药品。剔除第一批采购药品和其外用制剂、供货紧张、大病医保、低价与廉价范围内的产品及抗结核、抗麻风药物、抗艾滋病药物等。 五、实施规则 (一)价格谈判分组 。 依据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质量层次划分确定价格谈判分组,浙江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的第一、二质量层次产品为第一价格谈判组,其它产品为第二价格谈判组(2014年第二批药品的质量层次对应2010年全品种的质量层次)。 (二)报价原则。 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的供应商产品报价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当前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联动(采购)价格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 2.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其它地市药品带量采购的最低实际采购价。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承诺其产品可作为替换备用,保证能够及时供应替代被撤销产品。 报价企业需作诚信承诺,如有发现虚假报价将直接淘汰或作为废标处理。 (三)成交结果。 1.在同一个通用名下,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的成交品种各不超过6个,原则上第一价格谈判组不多于2个,第二价格谈判组不多于4个(基药和儿科剂型酌情增加)。 2.结合使用情况,同一价格谈判组的成交品种优先选择常用的剂型和规格,以满足临床不同的需求。 3.在价格谈判中,如果竞争不充分、价格较高且降幅不理想的,可不予成交,鼓励选择优质低价的可替代药品。 六、工作程序 (一)公布目录。 本次价格谈判目录(附件1)是根据2016年丽水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的采购数据,按采购总金额排名前200位通用名相对应的产品。经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在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直5家医疗机构官网上发布。 (二)生产企业报名。 列入谈判药品目录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到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简称市药品采购办,同下)报名,并提供以下书面的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见附件2):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授权代理协议复印件(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商作为投标报名的) 5.药品说明书 6.药品的变更资料等法律文件复印件 7.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和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5,供评审时参考。)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报名生产企业及产品名称经市药品采购办审核,共同体委员会批准后,在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直5家医疗机构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入围。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的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报名时间地点见采购公告 (三)评审流程。 1.报价 生产企业报名的同时进行报价。 生产企业应按要求申报药品剂型、规格及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本年度公布的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联动(采购)价格、最高(医保)支付价、浙江省其它地市药品带量采购成交的最低实际采购价、本次报价及本次降幅,打印报价表一式两份(附件3)并加盖公章和承诺书一并送市药品采购办现场确定存档。 生产企业的报价信息将由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察组和市药品采购办共同保管。入围生产企业的报价信息将在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察组的监督下启封。未入围生产企业的报价信息也将在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察组的监督下销毁。 2.入围遴选。 市药品采购办根据产品报价降幅、在丽水市场的占有率、企业规模和是否基药等情况给予相应分数,形成综合得分(附件4.综合评分标准)。 由遴选专家组根据综合得分的排名情况,并结合临床使用需要的剂型、规格与用法、用量的合理性和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并投票表决,综合得分和投票得分各占50%,形成最终得分。同一价格谈判组确定不多于6个产品入围(附件5.入围遴选原则)。 同一通用名同一类别的药品拟入围降幅最大的药品和最终得分最高的药品各1个(如降幅最大和最终得分最高为同一药品时拟入围1个;降幅一致的,按最终得分高低选择;最终得分一致的,按降幅高低选择;降幅和最终得分一致的,按相同单位剂量价格低的选择),直接进入谈判流程。 具体进入最终价格谈判与成交评定的品种数由遴选专家组决定,由市药品采购办公布。 3.最终价格谈判与成交评定。 所有入围产品均允许再次报价和当面议价,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上次报价。 评定专家组根据遴选专家组提交的产品和建议,结合同类药品的供应情况(含相同适应症药品)与“临床必需、无可替代”的原则,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后,投票表决,做出最终是否需要的评定(附件6.成交评定原则);最终降幅最大的产品直接入选。 评判专家按药品特点分组,每组由医疗机构管理者、医生、药学专家组成。 (四)成交结果公布。 结果经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确认后,公布成交结果。公示内容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转换比、单位、包装材质、质量层次及生产企业和投标单位,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质疑和处理。 成交目录公示期间,企业如有质疑,需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由丽水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市药品采购办进行受理、核实、处理并回复。影响成交结果的由市药品采购办另行公告。未加盖企业公章或非目录内药品的企业提出的质疑将不予以受理。 (六)执行成交结果。 1.采购时间暂定一年。 2.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成交结果,通过省采购平台交易。列入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药品统一采购目录的未成交产品,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得再采购与使用。 3.严格执行一品两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儿童用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违反承诺、不执行成交结果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所有药品。 七、药品配送和药款结算 按照国家和浙江省规定执行。 八、监督管理 丽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察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察组对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的药品采购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九、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第二批采购目录 附件2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2-4报名表单 附件2-5关于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说明 附件3 报价单 附件4 综合评分标准 附件5 入围遴选原则 附件6 成交评定原则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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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88「益 服务」关于暂停全市人力社保对外服务的公告
为做好信息化服务支撑工作,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将在2017年9月7 日(周四)20:00 到9月11(周一)8:00 间进行系统升级,届时将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以下服务: 1.社保办事大厅、社保卡服务大厅所有业务; 2.乡镇(街道)服务网点社保相关业务; 3.银行网点相关社保业务; 4.医保刷卡结算服务; 5.“丽水掌上人社”所有服务; 6.网上办事大厅所有业务; 7.12345(12333)相关社保信息查询服务。 对此次升级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17年9月4日 系统升级期间,那要去医院看病咋办?就得 全自费了吗? 益小布: 不要着急!小编已经帮大家打听清楚了,升级期间看病还是可以报销的! 门诊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先交现金结算;系统升级结束后,可持发票和医保卡到参保地报销。 住院病人:可以选择延缓结帐或交现金结帐。现金结帐者,系统升级结束后,可持发票和医保卡到参保地报销。 文:医保科 审核:邓丽云 排版: 马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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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80关于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共同体单位、各生产企业: 经专家遴选、评定,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已经产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拟中标产品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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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19关于公布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 的通知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将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并将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时间:2017年9月4日上午9:30起。 二、谈判次序:三组同时进行,每组谈判先后次序按公布的入围产品顺序进行。 三、谈判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四、每家企业谈判人员不得超过2人,被授权人必须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每个产品谈判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未按时到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或价格谈判。 附件1: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名单 附件2:价格谈判入围产品分组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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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335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企业药品报价的通知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按工作进度安排定于2017年8月30日进行现场报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2017年8月30日16:00-17:30。二、报价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三、准备材料:报价单一式二份(见附件),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生产企业名称(与省平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左上角标注企业编号,右下角标注药品编号。企业编号和药品编号为《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资质合格名单》中对应的编号。四、报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被授权人以外的报价。五、报价品种必须与企业报名时提供的一致。六、为保障儿童用药,阿奇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克洛等三个品种增加一个口服剂型入围,最终是否成交由评定专家决定。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八、联系方式:0578-2285712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价格谈判药品(第一批)报价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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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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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997关于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共同体单位,各生产企业: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报名已结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现将资质合格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资质合格名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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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228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关于第一批药品采购生产企业报名的通知
各生产企业: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的安排,决定开展各生产企业的报名工作。请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工作方案》和《细则》要求,将材料现场递交到丽水市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三、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附件2-4报名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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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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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521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请看附件! 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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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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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935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1第一批采购目录 附件2-002 附件2-4报名表单 附件2-5关于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说明 附件3报价单 附件4+综合评分标准 附件5入围遴选原则 附件6成交评定原则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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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907中标公告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合理用药管理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单位是: 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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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447口腔材料的招标公告
我院将对口腔材料进行招标。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于2017年7月22日前将以下相关的资料证件寄(送)至浙江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20170621-02 二:采购内容: 口腔材料(见附件一)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资料和商务资料两部分构成: 技术资信资料 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新证); 2)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对经销商的授权书;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经销商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6)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7)供货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 (1)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须24小时内发送货物;加急物资需随叫随送。 (2)产品送货当日距产品失效期不小于6个月。 (3)配送由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并搬运入库;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 8)投标单位所投耗材如需试用需免费提供样品; 9)供货商对廉洁销售的承诺(盖红章)。 商务(报价)资料 提供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二) 注 :1、报价表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及包装、供应价(含税、运费所有相关费用) 2、对于已经在我院供货的产品,投标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 3、如遇浙江省统一招标,则无条件执行省标。 4、各投标公司报价需另外准备一份电子文档,存储在U盘与纸质报价单一并提交,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4.2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各壹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名、联系电话。 3)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章子)、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 4、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六、其他说明 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99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北环路69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6月21日 附件一:2017年口腔材料招标目录 附件二:2017年口腔耗材投标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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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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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361合理用药软件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合理用药管理软件系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内容:合理用药管理软件系统一套(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编号:2017062101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3.1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资料和商务资料两部分构成 一)技术资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6) 投标产品技术资料、服务承诺: (1)投标人在浙江地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承诺不小于3年的免费服务期,同时提供7*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重大故障应在3小时内上门服务。免费售后服务包括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开发、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等供应商的关系。 (2)提供三年免费服务期满后,该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系统升级每年的大致费用的承诺。 (3)供应商对廉洁销售的承诺(盖红章) 二)商务(报价)资料 报价单(投标价格包含运费、人工费、安装调试、含税等相关费用)。 3.2投标文件格式 1)标书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订成册。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名、联系电话。 3)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章子)、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 4、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五、报名时间、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6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6:40 2、联 系 人:马老师 0578-2299928 技术咨询:周主任 0578-2299922;邹主任 0578-2298835 3、联系地址:丽水市北环路69号 4、邮编:323000 六、标书的递交: 1、时间:2017年6月29日9:00-12:00 2、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七、开标 1、时间:2016年6月29日 北京时间14:30,如遇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6月21日 附件: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软件系统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