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所鉴定标准

1.《国际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分类第十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

2.《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

3.司法部颁《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T0183—2024);

4.司法部颁《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SF/Z JD0104004-2014);

5.司法部颁《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

6.司法部颁《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SF/T 0184—2024);

7.司法部颁《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4-2018);

8.司法部颁《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5-2018);

9.司法部颁《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SF/T 0071—2020);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11.国家及相关部门制订、颁布的其它鉴定标准或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12.本院司法鉴定所负责跟踪、引用国家及相关部门制订、颁布的最新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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