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二批)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2017-09-281947003
各共同体单位、生产企业: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第二批)生产企业报名已结束,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查,现将资质合格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现场或致电反映相关情况。
  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
  地址: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联系方式:0578-2285712。(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78-2091404,2091422。(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9.28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

电话:0578-2299912

信箱:2427332664@qq.com

传真:0578-229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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