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3 丨 14440 丨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7、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监察办公室,电话2129161。
8、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9、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应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我院文明服务缺陷管理电话2156965,欢迎您对我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进行监督。
二、入院宣教:
1、保持病房整洁卫生,请不要随地吐痰,果壳丢在纸篓内,不向窗外倒水和扔垃圾。床头柜上放置热水瓶和茶杯,请你配合保持整洁,一时不用的物品放在床头柜和壁柜内。能自理时,请你下床后将被子按要求叠好,便盆、尿壶放于床下的铁架上。
2、请不要将与治疗、护理无关的物品带入病房,贵重物品及现金请您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家属(陪护)应24小时负责病人的安全和生活,加强看管,不得独自离开,以防止病员出现外跑、冲动、外伤、消极等行为。刀、剪、绳等危险物品禁止带入病房。
3、住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若擅自外出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住院病人、陪客和探视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室、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5、亲友探视时间为15:00~20:30,其他时间谢绝探视,探视时请保持病房的安静、整洁。
6、为了防止您滑倒,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漱间、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防止滑倒、摔伤。
7、为了预防坠床摔伤,老年病人睡觉时请将床挡拉起,以保护患者的安全。
8、请您远离热水瓶、过热的食品等容易烫伤您的物品。
9、服用精神科药物的病人及老年病人,家属应加强病人饮食的管理,防止噎食。
10、我院为无烟医院,为了您的健康请您不要在病房吸烟。
11、请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以保证病员生命财产安全。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
12、病房就寝熄灯时间为21:00,为保持病房安静,请关掉电视机;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13、节约水电、爱护公物,病房内的物品和电器设备一旦损坏或缺少,照价赔偿。
14、您的主管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与您商量出院时间。在离院前必须到药房和住院处结清帐目。
以上入院须知已阅,愿意遵守(患者或家属)签名
宣讲人:记录医师 时间:2012-09-03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