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二院与市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合作机制

2017-02-032370377
  
  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检察院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签订了《关于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心理支持合作机制的意见》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爱·相随”未成年人心理观护基地。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评估、心理矫治及未成年人心理教育培训、心理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
  这次对蔡某的心理评估疏导是双方合作协议签署后的首次行动。
  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可向二院申请委派心理专家,会同检察人员一起,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矫治;
  对在案件中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以实现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双向保护。
  该合作机制出台一个多月来,已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评估,分析其与犯罪行为相关的性格基础类型、人际关系、自控能力等个性特征及到案后的心理表现、将来再犯罪可能性,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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