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丽水市财政局批准,现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1、用药规则警示信息管理系统;2、全处方点评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合理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附软件技术要求,自行下载)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一 |
1、用药规则警示信息管理系统2、全处方点评信息系统 |
各1套 |
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的合理用药管理系统及其接口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以及产品培训等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浙江省内有常设服务机构;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资质,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12日17: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丽水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在洋路11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另定
六、咨询
招标方面: 联系人: 戴主任; 联系电话:0578-2559889 2317753
传真:0578-2559889
业务方面: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电话:0578-2111062
2014年4月23日
具体招标参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