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搬迁公告

2016-12-262379916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卫计委的工作安排,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计划于2016年12月21日实施精神专科搬迁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1.搬迁范围:
  精神专科五大病区,精神专科门诊,心理咨询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
  所有老年病区和综合门诊以及医院行政部暂时留在老院区,搬迁时间另行公告。
2.医疗服务时间安排:
  老院区提供精神专科门诊服务至12月21日16时(下午4时)。
  新医院12月22日8:30起提供门诊服务。急诊服务开始时间另定。
3.特检科室服务安排:
  老院区保留彩超、心电图、TCD、经颅磁刺激治疗、诱发电位,其余均搬迁至新院区。
  市民朋友如需做脑电图、骨密度、肺功能、心功能等项目请直接前往新院区特检科室做相关检查。
4.新院区地址:
  北环路69号(花街文教卫区块、新市委党校、文元高级中学旁边)
5.新院区公交路线:
  目前市民可乘坐301路、313路城乡公交到花街村口下车,步行至新院区。城市公交25路待开通。
6.新院区上班时间安排:
  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新老院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
  联系电话:17757821235(新院区)、18957088701(老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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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科:
  医院精神科为丽水市重点学科。
  新院区开设8个专科病区(心理男病区、心理女病区、中西医结合精神障碍病区、器质性精神障碍病区、戒毒戒酒中心、睡眠障碍诊治中心、记忆障碍诊治中心等)。
  配备除颤仪、MECT、经颅磁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精神康复及工娱疗康复仪器等先进诊疗设备。
  医资力量雄厚,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余人,有十余位专家曾获得“浙江省优秀精神科医师”、“绿谷名医”、“绿谷医坛新秀”、“138人才”、“五养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
2.司法鉴定中心: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法医精神病类专业鉴定机构。
  目前所内共有9名司法鉴定人,6名司法鉴定人助理,均为精神卫生高中级或高年资技术专家。
  自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以来,至今已开展各类民事及刑事案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数千例,具有丰富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雄厚的鉴定工作实力。
  曾获得“201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3.心理咨询中心:
  我院系丽水市心理医院,医院心理咨询中心是目前全市规模最大、最专业、最权威的心理咨询机构。
  下设心理咨询、心理测验、心理治疗等辅助科室,配备沙盘室、宣泄室、身心反馈治疗室、团体及个体心理咨询室等功能服务。
  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团等机构的心理健康体检业务。
  开展各类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
  如婚姻家庭、情感社交等方面心理咨询;睡眠障碍、抑郁症、焦虑症、慢性疼痛等神经症的治疗;
  网络成瘾、青春期心理、考试焦虑、厌学情绪、多动症、孤独症等青少年儿童心理咨询与治疗。
  并可以提供有关人格(性格)、智力方面的检测。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

电话:0578-2299912

信箱:2427332664@qq.com

传真:0578-229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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