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人民有福啦!!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3232”惠民政策正式实施!

2016-01-252369578

好消息!!!为回馈社会,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自201611日起开始执行 “3232”惠民政策.


何谓“3232”惠民政策?

3” 三级甲等医院的专业技术,

2” 二级医院的收费;

3” 三级甲等医院的优质服务,

2” 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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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一直以来,医院秉承患者利益至上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惠民服务。2015年医院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主动向上级部门申请:将医院收费降至二级医院标准,对来院就诊患者给予享受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


近日,市社保局发文(丽人社〔2015246号):自20161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的,按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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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与实施后的区别?


实例说明:

退休职工刘先生,2015年在我院住院(首次)共花医药费5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4.5万元

实施前报销金额=45000-1000)×86%=37840(元)

实施后报销金额=45000-600)×89%=39516(元)

报销差额=39516-37840=1676元。

实例说明:

莲都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李先生2015年在我院住院(首次)共花医药费5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4.5万元

实施前报销金额=45000-1000)×70%=30800(元)

实施后报销金额=45000-600)×75%=33300(元)

报销差额=33300-30800=2500元。

同上例,如李先生是其他县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实施前报销金额=45000×90%-1000)×70%=27650(元)

实施后报销金额=45000-600)×75%=33300(元)

报销差额=33300-27650=5650元。


从上述实例可见,政策实施后,将极大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特别是各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医保群众,只需支付二级医院的费用,却能得到市级三甲医院实实在在的优质医疗服务。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

电话:0578-229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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