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为回馈社会,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232”惠民政策.
何谓“3232”惠民政策?
“3” 三级甲等医院的专业技术,
“2” 二级医院的收费;
“3” 三级甲等医院的优质服务,
“2” 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
待病人如亲人
我们一起看看花
我们陪您下象棋
祝您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病人的幸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一直以来,医院秉承患者利益至上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惠民服务。2015年医院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主动向上级部门申请:将医院收费降至二级医院标准,对来院就诊患者给予享受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
近日,市社保局发文(丽人社〔2015〕246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的,按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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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与实施后的区别?
实例说明:
退休职工刘先生,2015年在我院住院(首次)共花医药费5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为4.5万元。
实施前报销金额=(45000-1000)×86%=37840(元)
实施后报销金额=(45000-600)×89%=39516(元)
报销差额=39516-37840=1676元。
实例说明:
莲都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李先生2015年在我院住院(首次)共花医药费5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为4.5万元。
实施前报销金额=(45000-1000)×70%=30800(元)
实施后报销金额=(45000-600)×75%=33300(元)
报销差额=33300-30800=2500元。
同上例,如李先生是其他县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实施前报销金额=(45000×90%-1000)×70%=27650(元)
实施后报销金额=(45000-600)×75%=33300(元)
报销差额=33300-27650=5650元。
从上述实例可见,政策实施后,将极大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特别是各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医保群众,只需支付二级医院的费用,却能得到市级三甲医院实实在在的优质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