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赴龙泉三院进行质控检查

2015-05-272369157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521在院长吴绍长,市精神卫生质控中心主任、副院长夏朝云带领下一行7人前往龙泉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质控检查。副院长赵龙友、医务科副科长胡培忠、质控科科长金国林等参加了本次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对县级精神病院的现状进行摸底,内容包括:精神卫生机构床位及人员的一般概况;医技人员的数量及职称分布;门诊及心理咨询的服务现状;住院服务及临床质量的现状;基础设施及设备的配置。

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抽查病历,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进行指导。我院质控科还为其提供《精神科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精神科临床诊疗指南》书籍及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细则,为今后其开展质控自查自纠提供了标准,规范了医院的质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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