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缙云县人民医院签定精神卫生支援工作协议

2014-11-282369920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丽水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及城市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及业务水平。1127日我院吴绍长书记带领徐松泉院长助理等一行8人到缙云人民医院就共建精神卫生科进行洽商并达成协议。

在未来的三年里我院将在自身开展正常业务及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将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精神卫生支援工作。一是协助缙云县人民医院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科,利用我院优质的医疗资源使缙云县人民医院在精神卫生工作中有所收获,同时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精神卫生知识,也方便缙云籍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就诊,以减轻患者的诊疗费用;二是我院每年将送派主治以上高年资医师3人到缙云县人民医院参与门诊诊治工作,每人4个月。重点加强对常见精神疾病诊治方面的培训,提高缙云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在精神卫生方面的业务素质;三是优先安排缙云县人民医院选送的专业人员进修学习;四是为受援医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会诊业务,以及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我院将充分发挥专科三甲医院的技术特长,与缙云人民医院建立长效的支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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